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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月份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作者:admin_gw   来源:官网   编辑:admin_gw   浏览:366

全体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校区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组织生活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现将三月份组织生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深入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二、学习时间

2017年3月10日(周五)下午

三、参会人员

全体党员

四、学习内容

1、《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772/201612/t20161223_292849.html? 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2、《习近平出席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3、《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4、石大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http://www.cup.edu.cn/news/zhxw/140607.htm

五、讨论

各党支部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深刻理解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研讨如何落实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使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推动校区事业发展优势和人才培养优势。

六、工作要求

1.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动和引导其他党员积极研讨;要做好任务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活动记录等工作。

2.注意学习方式方法。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要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创新集体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实效。

3.做好学习准备。各支部要按照校区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为全体党员发放学习材料。

4.党支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适当调整时间。

5.各支部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考勤制度。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