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人〔2016〕49号)和《关于辅导员聘任与晋升的有关规定》(中石大京人〔2017〕1号)精神,辅导员可选择教师岗位或管理岗位,为明确校区辅导员岗位类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6-2017年已入职的专职辅导员。
二、政策文件
(一)辅导员可自愿选择教师岗位或管理岗位。若选择教师岗位,可按照《关于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的规定(修订)》参加职称认定和评审;如选择管理岗位,可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岗位晋升聘任。
(二)辅导员选择岗位类别后,将按相应类别人员进行管理。
三、有关说明
(一)请辅导员根据个人意愿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辅导员岗位类别确认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二)新引进的辅导员将在入职时选择确认岗位类别。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