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计划、基层科技计划、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492

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2018年度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若不在申报指南支持范围内、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2、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3、首次使用此平台的教师请于11月3日下班前将个人工号和姓名交各学院,由学院统一发送至路静OA,建立申报账号后下发至各位教师。

4、网上在线填报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7:00~2017年12月20日17:00。

5、项目网上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须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信息与科技管理部(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过期视同放弃申报)。

信息与科技管理部

2017年10月31


附件1:2018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然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18年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