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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7月份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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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校区《2017年上半年教工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以及《克拉玛依市“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将七月份组织生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

(一)集中学习(7月3日(周一)下午)

1.网络安全教育:

(1)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26/c64094-28303771.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http://www.cup.edu.cn/nic/gzzd/143896.htm

2.党组织换届相关文件:

(1)《中国共产党章程》,

http://www.12371.cn/special/zggcdzc/zggcdzcqw/

(2)《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http://news.12371.cn/2016/12/07/ARTI1481101718353275.shtml

(3)北京市委的《关于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

(二)会前自学

1.《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

2.《关于新形势下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http://www.mlr.gov.cn/tdzt/hygl/xxgc18jlzqh/wjtz/201611/t20161103_1420929.htm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1022/c188502-27725875.html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http://www.12371.cn/special/zggcdjlcftl/jlcftl/

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http://news.12371.cn/2016/07/18/ARTI1468818648595687.shtml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1/02/c_1119838242.htm

二、视野纵横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http://www.cup.edu.cn/nic/gzzd/143893.htm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组织好学习讨论和活动。

2.注意学习方式方法。把理论学习与组织活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提升组织生活效果。

3.要与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列出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党支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适当调整时间。

      5.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因出差、外出培训、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认真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