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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份党员组织生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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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支部: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现对十月份组织生活作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活动(10月)

1.组织观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学习讨论十九大报告。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二、理论学习

(一)集中学习(10月13日(周五)下午)

1.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2.学校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工作报告

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

(二)会前自学

1.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全文)

2.陈全国在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中石大京党组〔2017〕14号)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抓好党员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学习,组织好学习讨论和活动,特别是要在组织生活学习中推广“主讲主问制”理论学习模式,落实组织生活轮值负责制。

2.把理论学习与组织活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创新方式载体,提升组织生活效果。

3.要与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列出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保证组织生活按时开展,党支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可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批准适当调整时间。

5.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对违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因出差、外出培训、上课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进行认真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