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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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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审议通过两个重要决议。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为深入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和重大论断,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切实推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现就12月份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二、党员和教职工学习内容

1.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受权发布)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开展学习研讨。

2.机关教工党支部围绕《加强机关工作作风“三项制度”及实施细则(试行)》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学习研讨

3.学院教师党支部围绕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开展学习研讨以案为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党员跟进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另行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三、开展活动

根据《克拉玛依市2021年“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安排计划》,12月份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全国法制宣传日)。2021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另行下发)。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将其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法典、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相结合,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条例》宣传教育活动;要召开季度党员大会,召开党小组会,上法治教育微党课,举行入党宣誓,交纳党费。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线上线下融合、主会场分会场并重的方式,多举措抓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教育平台。各党支部要持续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不断强化师生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

2.开展主题党日时,要有统一的“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标识,有条件的党支部,现场应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签到参加,认真落实活动内容,注意采取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谈体会等方式进行活动小结,增强效果。

3.各学院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发言情况记录,并将收集的意见、建议于12月17日前通过OA提交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夏渊 联系电话:6633025。


组织人事部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部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