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管理,规范和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质量,现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区2025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学院评审:各学院须于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并上交相关材料。
2.校区公示:评审结果及变更信息将于10月25日前由创新创业学院公示。
3.报销材料提交:项目组需在10月28日前提交报销材料及合规票据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于10月31日前在财务系统上提交报销单据,并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校财务安排,2025年大创项目报销单提交截止时间提前至10月31日,请各学院务必统筹安排,确保项目经费按期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评审
各项目向所属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书》(附件2)电子版。各学院组织项目中期检查,检查采取会评形式,须成立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会评,组长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各项目重点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以及经费安排计划及使用情况等,学院评审专家组对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项目进行指导。
2.信息变更
如有项目申请信息变更,须在项目中期评审前向各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附件3),经批准后方可变更。项目在研期间申请信息变更机会仅此一次,直到结题不再受理信息变更。
3.材料提交
各学院需填写《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5)。在完成中期评审后提交附件2-5至创新创业学院,其中附件2仅需提交电子版,附件3-5需另行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
4. 经费报销要求
经费使用及报销须按照《2025年度大创经费使用及报销说明》(附件6)执行,票据必须真实、合规,并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未按时提交报销材料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经费报销权。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2025-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4: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学院评审专家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