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校区广大教师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校区《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学生评优办法》《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和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
校区教职工指导校区学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者,可授予“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指导校区学生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创新创业竞赛认定目录(2025年)》竞赛项目中获高级别奖项的教师,参照《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附件1)标准给予奖励。
2.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者,可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创新创业竞赛认定目录(2025年)》竞赛项目中获高级别奖项者,同步给予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学金;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100元奖学金奖励,具体规则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成果统计的日期范围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8月31日,以获奖(专利)证书落款时间、论文见刊的时间为准。
2.参评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师生须本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属学院:
(1)《科技创新奖申请表》(附件2);
(2)《信息汇总表》(教职工填写附件3,学生填写附件4);
(3)支撑材料:
竞赛获奖: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团队项目另须提交《团队贡献说明》(附件5),须所有成员及指导教师/教师负责人签字;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全文首页(标注第一作者单位);
专利类成果:提交专利授权书/受理通知书。
2.学院初评:各学院按评选条件初评,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且无异议后,于10月28日前将《科技创新奖申请表》(盖章纸质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支撑材料汇总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3.校区复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发放奖励。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校区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附件2.科技创新奖申请表
附件3.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