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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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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0  作者:油气资源勘查  来源:351-油气资源勘查实验教学中心  浏览:12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

一、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了解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风险和应急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严禁私自将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品带入实验室内;严禁穿拖鞋、短裤、短裙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用火等;进入实验室后,严禁打闹、追逐。

三、不得随意变动各类仪器设备摆放位置,过道、门厅不得存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便于取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开闭总电源。

四、室内各类器材不得带出实验室,任课教师因工作需要确须外借的,需严格登记借出、归还记录。

五、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使用,不许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插接任何私人电器,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六、每学期首次课前,实验教师须向全体学生宣读《实验室学生守则》,并结合实验室具体情况,讲解注意事项。

七、每学期首次课前,实验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分组编号,后续每次课原则上按指定编号就坐及取用各类器材,不得随意变动。

八、每次实验完毕后,须在使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若有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室负责人;每次实验课结束后,不得残留任何垃圾,实验课教师要安排学生轮班打扫卫生。

九、任何情况下,最后离开者须按要求关好水、电、门、窗,做好防风、防尘、防火、防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十、一旦发生火灾、被盗、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学院、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事实真相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油气资源勘查实验教学中心

二零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