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21〕130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25〕15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评议,现将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小米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4日,共3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0月14日16:00前联系辅导员或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