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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4年及以后入学研究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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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工作日常管理,鼓励工学院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晚会、体育比赛、征文等活动,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修订)》制定此规定。


本办法适用工学院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附件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3日19:00前致电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0-6633368。




 2026年工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4年及以后入学适用)



附件:

 附件1:团队智育获奖项目赋分明细表

 附件2:导师认可书

 附件3:成果非导师一作的说明

 附件4:工学院研究生讲座会议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