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构建良好的就业环境和秩序,维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稳定性,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诚信就业教育,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就业违约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毕业生就业违约管理办法》,本办法经2026年第4次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毕业生就业违约管理办法》《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就业违约评议表》予以公布,请按本办法遵照执行。
附件: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毕业生就业违约管理办法》
就业违约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