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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校区学生参加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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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4  作者: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管理员  来源:08-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  浏览:315

关于做好2026年度校区学生参加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了做好2026年度校区学生参加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在家乡地参保)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医保

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1200元,包括政府补助及个人缴费两部分。其中2026年度校区学生克拉玛依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

其中: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个人缴纳100元,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300元;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100元,政府代缴300元。

(二)居民长护

2026年度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3元。(长护险校区学生自愿选择,不做要求

其中:本市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缴纳居民长护的费用由各区人民政府代缴。

三、缴费时间

2026年度校区学生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91日至2026110。集中缴费期过后参保缴费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及之前发生的医疗费基金不予支付。2025630日以后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用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200。待遇等待期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的限制,不设待遇等待期;居民长护随居民医保同步缴费,不受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制,不得单独参加长护险。

四、医疗保险政策咨询

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0990-6612393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12366

校区咨询电话:0990-6633057


附件点击下载: 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校区学生)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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