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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1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学生资助  浏览:30

校区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管理校区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切实保障校区各单位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高等教育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手册》相关规定,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校区勤工助学岗位按照用工单位岗位申报、学校岗位核定、岗位信息公开发布、学生自愿申请、按岗位需求组织面试的程序开展,现将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要求

1.勤工助学岗位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19〕24号)进行设置。岗位设置要注重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3.每个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个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校区按照岗位支付报酬;校区各部门、各学院自行开发并支付报酬的岗位及用工情况,应及时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备案;考虑到学生课程较多,原则上勤工助学时间安排以周六、周日为主;

4.因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接触,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及招聘启用学生教育管理系统勤工助学模块。请各用工部门填写《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需求申请表》(附件1),如岗位较多可另附附件(原设及新设岗位都要填写),2021年10月22日下班前OA发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高雪梅。逾期未报或填报不规范、岗位职责不明确,不予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5.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对各用工单位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进行汇总审核,分配系统用户账户,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临时岗位申请由用工单位用工前2天向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提出岗位需求申请。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二、申报岗位流程

1.校区用人单位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申请需求申请表》,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根据提交申请表分配系统账户;

2.各单位在学工系统填报(校区主页-融合门户-学工系统-勤工助学),后期学生申请将同步在此系统中进行。

联系人:高雪梅

办公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1.勤工助学工作岗位需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