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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校园地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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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30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员   来源:06-学生资助  浏览:193

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毕业生。

备注:

1.如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攻读更高学历学位,需签订还款协议及继续贴息协议,9月份开学后在录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重新进行校园地贷款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在此次协议签订范围内。

二、还款方式及材料准备

(一)贷款毕业生

1.2023年我校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实行线上办理还款手续,可选择正常还款、升学继续贴息和提前还款三种还款方式。

2.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安装“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

3.如无账号密码,请打开“中国银行”APP后点击左上角“登录”选项后再点击右上角“自助注册”。输入手机号、图形验证码短信与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后添加银行卡进行绑定。

注:如不能正常注册请贷款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中国银行借记卡,前往附近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服务,并申领动态口令牌。前期已开通手机银行但未配置动态口令牌,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申请开通。

4.在6月1日前扫码添加“2023届毕业生校园地贷款”微信群,并实名备注姓名学号。

2023年校园地贷款到期还款

2023年校园地贷款到期还款

(二)各学院

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23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及采集表》(附件1,各学院由资助辅导员汇总提交学工),并在6月5日上午10:00之前通过OA报送学工。

三、办理毕业后按月正常还款的同学

1.暂定6月2日下午16:30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将签署诚信还还款承诺书,请贷款到期学生务必参加,如有事缺席,请报辅导员请假并补交,时间地点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2.申请正常还款后请密切留意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3.正常还款的同学首个还款日为2023年8月1日。每月1号是还款扣账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为避免利率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尽量多存入十余元。

4.还款协议签署后,仍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办理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利息会根据贷款余额实时变化.

四、办理升学继续申请财政贴息的同学

贷款学生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可继续申请财政贴息,待毕业后再进行还款。

1.学生于6月2日前提前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扫描照片,拍照上传的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需以原件拍摄。

2.暂定6月2日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成功后再进行“继续贴息流程”操作。具体签订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3.请密切留意学校和中国银行线上最终审批结果。

4.如学生在6月2日前仍未能上传“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扫描件,则只能按照“毕业后正常还款”手续办理,不能办理财政贴息。

五、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同学

1.学生自行登陆“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附件1)操作指引进行还款。

2.如贷款未能在学校确认(即6月2日)前全额提前还清,请按正常还款流程签署还款协议。

3.在6月2日之前已结清的贷款毕业学生应及时与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联系报备,将贷款结清清单电子版截图发送企业微信高雪梅,不用参加6月2日还款协议签订的相关活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后如遇还款卡遗失,请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及补办。如需变更还款账户或本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2.贷款逾期会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记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恶意拖欠的还将提起诉讼,相关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是个人行为,请对自己负责,切忌对贷款不闻不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注:银行没有任何证明,证实同学当初的贷款逾期是非恶意的,也不要有侥幸心理可以把征信逾期记录删除。)

3.请各院系及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贷款学生名单,如有遗漏,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损失。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及采集表

附件2.毕业生提前还款结清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