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
项目 | 奖励标准 (元/年/生) | 奖学金类型 |
优秀学生一等奖助学金 | 2000 | 学校奖学金 |
优秀学生二等奖助学金 | 1000 | 学校奖学金 |
优秀学生三等奖助学金 | 500 | 学校奖学金 |
学习进步奖助学金 | 300 | 学校奖学金 |
体育进步奖助学金 | 300 | 学校奖学金 |
以上奖学金各学院指标及评审要求见OA。
二、评选办法
(一)一等奖助学金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6%评选,每生每年2000元。凡申请一等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参评当学年内必修课程优良率达到85%及以上的标准(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80%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20%(含20%),无不及格课程,体测合格,四级通过(上一学年大一,本学年大二学生除外)。(附件1-1)
(二)二等奖助学金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15%评选,每生每年1000元。申请二等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参评当学年内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80%及以上的标准(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 70%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35%(含35%)),无不及格课程,体测合格,四级通过(上一学年大一,本学年大二学生除外)。(附件1-1)
(三)三等奖助学金
按本科生参评人数的 25%评选,每生每年500元。申请三等奖助学金的学生在参评当学年内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70%及以上的标准(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60%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50%(含50%)),无不及格课程,体测合格,四级通过(上一学年大一,本学年大二学生除外)。(附件1-1)
(四)学习进步奖学金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进步明显,参评学年内各类课程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比上一学年度提高 30%以上者均有资格申请学习进步奖学金,获评者一次性奖励300元,无不及格课程,体测合格。(附件1-2)
(五)体育进步奖学金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体质健康测试及格,进步明显,体测成绩排名比上一学年度提高50%以上者,均有资格申请体育进步奖学金,获评者一次性奖励300元,无不及格课程,体测合格。(附件1-3)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1/1-2/1-3(注:一式一份,电子版命名:学院+奖学金名称+姓名,签名日期和批注必须手写,其他必须电子录入)和附件2奖学金通用汇总表。
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截止到11月13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相关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材料(OA)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停发奖学金:
(1)中途退学,自办理退学手续下月起停发;
(2)自费出国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自离校通知下达之日起停发;
(3)凡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停发;
(4)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请各位负责教师注意填写格式,注意该手写和电子录入部分是否符合要求,注意电子版命名,确保格式内容无误,注意审核收集上来的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辅导员。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