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资助育人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获奖受助学生践行社会责任、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实际,现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聘优秀获奖受助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旨在构建“受助—自助—助人”的良性循环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政策传播力和励志示范性,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村入户、回访母校,将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送到需要的家庭和学生手中,帮助学弟学妹消除经济顾虑,同时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感恩奉献精神。
二、选聘对象与条件
1.选聘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重点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级各类资助的学生中选拔。
2.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记录。
品学兼优: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重要奖项,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熟悉政策:对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如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较深入的了解。
表达能力与责任心: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乐于奉献,责任心强,愿意为资助宣传工作投入时间和精力。
三、选聘名额与流程
1.选聘名额:
石油学院4人、工学院4人、文理学院2人、工商马院2人。
2.实施流程:
宣传动员:各学院通过班会、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特别是鼓励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积极参与。
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6月9日—6月15日):学生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1),各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平时表现择优推荐,汇总后报学工资助(附件2)。
学校聘任与培训(6月16日—6月1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名单,举行聘任仪式并颁发聘书。同时,组织统一的业务培训,内容包括资助政策解读、宣讲技巧、安全教育等,确保宣传大使“持证上岗”。
四、主要宣传任务与形式
宣传大使聘期一般为一年(2026年6月—2027年6月),需利用寒暑假及在校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
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通过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现身说法”。结合自身在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帮助下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经历,向学弟学妹及家长介绍资助政策,帮助他们打消经济顾虑,同时分享大学生活,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
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或寒假返家乡,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重点针对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困难家庭,将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等政策送到“家门口”。
3.开展公益服务与志愿服务
在高考招生录取或新生入学期间,协助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招生办,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咨询等工作,为办理业务的学生和家长答疑解惑。
4.开展常态化校园宣传
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借助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也可以结合主题班会、晚点名等契机,深入班级、宿舍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五、考核与激励
为确保工作实效,学校将建立完善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1.过程管理
宣传大使在开展活动时需做好记录,注意留存活动照片、视频、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如宣讲PPT、调研报告、宣传作品等)。
2.总结表彰
学校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组织考核评优。
优秀评选: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提交质量及宣传效果,评选“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综测与学时认定:参与活动情况可依据相关规定计入社会实践学分或第二课堂成绩单(志愿公益类)学时。
续聘机制:对考核合格的宣传大使,在次年选聘中可优先续聘。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是资助育人的重要载体,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大使的选拔推荐和指导工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2.加强保障,确保安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开展寒暑假实地走访活动时,务必做好安全预案。学校可为宣传大使出具介绍信。
3.注重宣传,及时总结
各学院要及时挖掘宣传大使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升资助宣传工作水平。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