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标准学制范围内具备参评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石大克校区学〔2024〕103号)。
类别 | 校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元/生/年) | ||
学业奖学金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奖学金覆盖比例 | 20% | 40% | 40% |
奖励标准 | 9600 | 7200 | 4800 |
“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暂行规定》。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定向培养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源除外)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本办法资助范围内;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按时进行学籍注册,认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未超出基本学制年限。
(二)其他说明:
1.硕士研究生受到通报批评或有课程不及格者,学业奖学金降低一个档次。
2.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①.未按时进行学籍注册;
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被解除;
③.中期考核未通过;
④.当年档案未到校或不完整(指学生在入学报到时,依据其学习、生活和工作经历,应有相关记录其经历的档案材料,但其档案缺失或部分缺失)。
3.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基本学制年限规定时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4.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超出基本学制年限规定时间即视为延期,延期毕业硕士生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
5.在校学习期间,因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或自费留学的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退学手续,不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评选前,因联合培养出国(境)、疾病、婚育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研究生,不参加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中“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暂行规定》,从入学年份起享受学业奖学金,享受学业奖学金年限为标准学制年限(即该类学生超出基本学制后不再具备参评资格),学业奖学金等级入学初评定后保持不变。
三、报送材料
附件.《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2024-2026级)》。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选标准,细化评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前,各单位要在其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办法,无异议后开展评选工作。相关评审细则或办法请在9月21日前盖章扫描OA报送学工备案。
评选结果需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10月9日18:30前将公示后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材料(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将不同年假分别在不同工作表sheet中汇总)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纸质版报送至J1楼Ⅱ713,电子版OA报送至高雪梅+杨仕琦)。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辅导员。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