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和经办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现将2026-202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其中,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所在高校向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年级学生须有本学年或以往年度(2025-2026学年及以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记录;非毕业年级学生,须经过本年度(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三、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
1.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开通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并下载APP。
2.登录中国银行手机APP,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用于上传中国银行APP系统,学校不另外收取,具体以APP内要求为准: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
③如借款人为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五、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往年申请校园地贷款的老生需再次线上申请贷款(续贷),流程同第一次申请;往年已经签署纸质贷款合同的,续贷无需再次线上签约。
2.申请办理校园地贷款时所填的金额为该学年需要贷款的金额,而非四年贷款总金额;
3.无法线上申请的同学,纸质贷款合同需学生本人现场面签,不能委托填写;
4.拒绝“想贷就贷”,当学年或以前年度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年级学生,及本年度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毕业年级学生,拒绝其贷款申请。
5.若本学年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支付就读期间学宿费和生活费的学生,请学院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提交附件2(仅供参考,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J1楼Ⅱ713,电子版OA高雪梅+杨仕琦)。
6.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9月17日12:00,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再单独受理。
联系人:高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6633058。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