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25〕1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校区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标准及名额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评选名额为16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评选名额为308人;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及相关材料见OA。
二、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校区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校区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特别突出;
6.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格;
8.本科生在校期间最多参评三次奖学金且在同一年级只能参评一次奖学金(红山湖之星等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要位列专业前10%(含10%),必修课优良率达到90%及以上,同时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情况。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满足当年度被校区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综合测评成绩和必修课程的优良率要达到校区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中二等奖助学金(含)以上的评选标准,即综合测评位列专业前35%(含35%),必修课优良率达到80%及以上(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成绩优良率应达到70%及以上),同时参评学年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情况。
四、申请及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报。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XX学院-XXX】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附件4个人事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国家奖学金已启用国奖评审系统,在填报附件1时需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确保信息完整、语句通顺,准确无错别字,推荐意见不累同,否则系统报错,将无法完成上报;待上传完成后会生成word版申请表,届时再以学院为单位取回进行手写签字盖章后上交(具体待通知)。
2.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各学院应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评审小组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3.各学院10月8日下午18:00前将公示后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汇总无误后报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纸制版报送J1楼Ⅱ713,电子版OA高雪梅+杨仕琦)。
4.校区将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报送校本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办部门审批。
注意: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都需要填写附件4《奖学金通用汇总表》,请各学院资助辅导员老师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评语避免雷同,禁止复制粘贴;相同专业相同年级参评人数、成绩排名总人数、专业课门数应该相同,不一样的需提交证明材料;
(3)各辅导员与各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要严格审查,确保格式,内容无误后再提交,避免二次返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辅导员、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评审实施方案并以恰当形式公告学生,确保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结构合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切实确保公示覆盖面和透明度。
2.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注重育人导向,坚持评奖与育人并重,将评审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宣传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细落实。
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
2026年9月16日
附件1:【XX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附件1-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签名及批注手写,其他电子录入打印,电子+纸质,命名:学号+学院+国励志申请表+姓名)
附件3:所有奖学金通用汇总表(国奖+国励志分两个sheet,命名:学院+奖学金名称,电子+纸质盖章)
附件4: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没有不提交,校章待学工部统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