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275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现就做好校区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自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可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注意:(1)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于2023年1月15日开通;(3)请申请人于2月24日前在系统上至少提交一次申请书;(4)申请人在申报期间应密切关注系统状态,直至显示“NSFC未接收”。

3.申请人在线填写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15日—2月24日19: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内在线提交申请书,参与形式审查;未按时提交者,将不予形式审查;

第二阶段(2月28日19:00—3月5日19:00)申请人须在此时间段内修改、完善并提交申请书终稿。自3月5日19:00起,“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全部关闭;

第三阶段(3月6日—3月10日)科技与信息部在此时间段内逐项审核并提交申请书。

4.各学院于2月24日19:00—2月28日19:00期间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和反馈,完成申请书第一轮审核工作;在3月5日前完成所有申请书复核工作。

5.各学院应在3月10日19:00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公函、清单以及全部项目的申报承诺函统一报送至科技与信息部。

6.科技与信息部将于3月16日16:00前按照申请人提交和学院通过审核先后顺序,逐项完成全部申请项目在线复查工作,同时完成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清单上报工作。

特别说明:为辅助申请人顺利通过基金形式审查,请申请人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及要求高质量的提交申请书。

二、基金委申报通告、指南及管理办法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见基金委主页http://www.nsfc.gov.cn/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系统账号开通事项:(1)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学院申请开通账号,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身份证号、职称信息;(2)已有系统账号的,无需重新开通,只需本人登陆系统在“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所在院系所填写校区对应学院即可;(3)已有系统账号但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自行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页面,使用“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通过发送激活邮件找回用户名和密码;(4)若因使用邮箱已停用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所在学院变更邮箱地址。

2.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指南中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基金委后期核定。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2023年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5.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所在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科技与信息部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