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611

各学院: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2023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以所附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要求为准。尤其注意各类科技计划的支持方向、申报人条件、限项要求,若因以上原因造成校区名额浪费则限制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科研项目、核减学院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2.申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退休年龄。项目负责人为院士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能保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申报项目受理后,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二、通用限项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限制申报范围:

1.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不包括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服务类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

2.项目负责人之外的前2名项目组成员中有人参与的在研项目达到2项(含2项)的;

3.承担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累计超过3项的;

以上项目合同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在2022年8月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且在申报时已提交验收报告的不在限项范围内;

4.同一单位的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科技计划的;

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自治区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相近的;

6.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7.申报指南明确提出申报限制的。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填写申报书(4月16日-4月23日):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个人、单位承诺书。

2.学院评审(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专家意见、评分和分类排序等材料,提交推荐公函及申报清单(附件2)。

3.学校审核(4月27日-4月28日):4月28日以前,学校审核完所有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及时关注系统状态,退回修改的申报书请务必在此时间前再次提交,逾期无法提交至上级部门。

4.推荐单位审核(4月29日-5月4日):推荐单位审核申报材料,请关注系统状态便于及时修改申报书,修改后务必在5月4日18:00以前提交。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工作严格落实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规字﹝2019﹞1号)《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科规字﹝2022﹞1号)《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新科规〔2021〕2号)《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新科规〔2022〕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项目申报人及参与人切实判断是否符合限项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内容,签署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3),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请需要账号的申报人填写附件4,提交所在学院办理账号申请。本次申报依托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若有工程师学院账号的教师申报项目,依然需要申请新账号(在研项目除外)。

3.预算要求:其他支出填0,间接费用最大值=(直接费用-设备费)*30%,其中包含:①单位管理费,费用为申请金额*6%,②项目组管理费和绩效总和=间接费用-单位管理费。

4.项目指南中要求的单位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有自筹资金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已有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等非货币形式的投入不能作为项目自筹资金部分。

5.合作申报:若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申报书必须经本单位审核后方可上传申报系统,未经审核直接上传生成正式版本的不予盖章。

6.纸质材料:项目在线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人及时关注申报书审核状态,生成“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时方可打印,打印要求: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2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与信息部,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静,联系电话:6633085


附件1:2023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推荐公函及评审附件

附件3: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诚信承诺书

附件4:申请账号所需信息


科技与信息部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