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5   作者:科信科研管理员   来源:07-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23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2024修订)》(中石大克校区科信〔2024〕8号)、《关于加强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及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详见2026年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附件1)。

二、进度安排及时间节点

1.报告填写:项目负责人梳理研究工作,准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或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及多媒体(须包含取得成果及创新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比、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内容)。结题项目须于学院评审会前完成财务报销清理工作(包括应付未付款项等)。

2.学院审查(2026年10月9日前):学院对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核成果指标完成情况、成果是否有效、经费使用情况。各学院请于10月9日前,将审核无误的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项目进展汇总表(附件3,此表应由学院对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填写)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发送至科技与信息部张文桢处。

3.科技与信息部审核(2026年10月21日前):科技与信息部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向各学院反馈修改意见。

4.项目评审:

(1)学院评审(2026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研究人员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评审,中期检查全过程由学院组织,科技与信息部相关人员参与结题验收评审;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各学院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数量不超过本学院本年度通过验收项目数量的30%。具体评审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各学院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并向科技与信息部报送评审材料纸质版,包含:结题验收报告、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名表(附件6)。

(2)学校抽查:学院评审结束后,科技与信息部将对通过学院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并组织专家对抽查项目进行校级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延期却不能验收(或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应填写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5)。验收不通过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除按照管理办法“自项目结束起三年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校区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外,在依托学校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时,不可在学院推荐顺序的前50%。各学院应根据情况对该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进行督检。

2.已验收项目及终止项目未拨经费不再拨付。

3.本次验收项目及终止项目请务必在参加学院评审前完成相关外协项目的结题、拨款业务,参加学院评审后未结题的外协项目不允许办理后续拨款业务。

4.项目考核指标均要求与研究内容相关,项目所有成果均需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2024修订)》(中石大克校区科信〔2024〕8号)(https://oa.cup.edu.cn/seeyon/bulData.do?method=bulView&bulId=5791490416923725038&from=list)。

 5.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评审意见及评审组名单由学院审签并存档,中期检查结果电子版需按时通过OA报送至科技与信息部,科技与信息部对检查结果及佐证材料进行抽查。其余材料由学院交至科技与信息部,统一办理结题审签。


附件1:2026年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报告(xx学院-姓名)

附件3:科研启动项目情况汇总表(xx学院)

附件4: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报告(xx学院-姓名)

附件5:科研启动项目终止申请书(xx学院-姓名)

附件6:评审意见表(中期或结题)+专家签名表(xx学院)




科技与信息部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