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度校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及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5   作者:科信科研管理员   来源:07-科技与信息部   浏览:2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青年人才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大克校区科信〔2024〕1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克校区科信〔2023〕4号)、《关于加强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及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启动2027年度校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及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校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1.本次申报将通过评分排序、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最终立项数及资助金额以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为准,根据《关于加强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及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年度整体经费执行率<80%的、延期比例(延期项目数/当年应结题项目数)≥40%的、有验收不通过或终止项目的,均会影响学院的立项总数及资助总金额。

2.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校区编制的专任教师及实验员;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达到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资助条件的;

(4)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5)须有一名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教师作为导师。

申请人的学位、岗位、校区编制等信息均以组织人事部确认为准。

3.限项要求:原则上已获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校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已获校区青年人才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每人仅可获得一次校区青年人才基金资助。

4.项目考核指标均要求与研究内容相关,项目所有成果均需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青年人才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大克校区科信〔2024〕11号)(https://oa.cup.edu.cn/seeyon/bulData.do?method=bulView&bulId=-1697186056861429845&from=list)。

 5.项目周期及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目周期为两年。

(二)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本项目申报须知参考往年要求,具体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202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通知为准)

1.项目类别

(1)培育类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

(2)建设类项目。支持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聚焦平台研究方向,围绕服务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设置研究选题,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培育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3)战略发展类项目。资助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资助科学考察与调查、科技资料整编和科学典籍志书图籍编研、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基础性工作。

(4)其他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对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和适用范围实施动态调整。其他项目产出成果原则上应得到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采纳,在全区范围可推广应用。

2.申报条件: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学院申报数量的70%,申请人任职时间应涵盖项目执行期。

3.限项要求:申请者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作为参与者不得超过3个项目。已获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原则上已获校区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已承担3项及以上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不得申报,高校青年科技人才培优计划除外。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教学教改相关内容的项目。

4.项目考核指标均要求与研究内容相关,项目所有成果均需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克校区科信〔2023〕4号) (https://oa.cup.edu.cn/seeyon/bulData.do?method=bulView&bulId=-3445148237131854637&from=list)。

 5.项目周期及资助标准:自然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研究周期均为两年。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申请人撰写任务书:申请人结合项目申报要求及本人情况,决定意向申报的项目类型(每人仅可申报一个项目),按要求填写任务书或立项书(附件1-1或附件1-2),制作答辩多媒体,根据学院通知的时间,将任务书或立项书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形式审查(2026年10月9日前):学院对任务书或立项书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核无误的任务书或立项书(附件1-1或附件1-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9日前统一通过OA发送至科技与信息部张文桢处,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3.科技与信息部形式审查(2026年10月21日前):科技与信息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10月21日前将有效申报书及修改意见统一反馈至学院。

4.会议评审(2026年10月30日前):

学院组织专家(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研究人员,科技与信息部相关人员)从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算合理性、考核指标等方面进行评审,项目申请人须参加评审答辩,学院根据评审情况及项目质量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分排序,填写项目申报推荐函(附件3-1)、项目评审意见表(附件4)、评审专家签名表(附件5),申报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类项目的,还需学院相关专业以及2名以上思政类高级职称的校内专家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治审查意见表(附件3-2),并于10月30日前将以上附件的纸质版报送至科技与信息部。

自2026年起,校级项目的经费执行率、延期率、不通过率(含终止项目)纳入学院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体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项目,并对推荐项目加强把关。

5.形成拟立项清单(2026年11月6日前):

科技与信息部结合学院推荐及项目整体预算情况,确定拟立项目类型及项目清单,申报人根据学院评审意见及拟立项项目类型,修改任务书或立项书并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于11月6日下班前通过OA将修改后的任务书(附件1-1)、立项书(附件1-2)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技与信息部。

6.学校审定:科技与信息部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及拟立项清单,报校区校长办公会审定,立项结果将在OA中公示。


附件1-1:校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任务书(xx学院-姓名)

附件1-2: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xx学院-姓名)

附件2:XX学院-2027年度校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自治区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1:项目申报推荐函(xx学院)

附件3-2:政治审查意见表(xx学院-姓名)

附件4:项目评审意见表(xx学院-立项评审)

附件5:评审专家签名表(xx学院-立项评审)



科技与信息部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