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嘉怡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0      浏览量:0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相关规定,汪嘉怡于2025616日入职,岗位为财务部职员,试用期为1年。

2026610日,财务部设立考核小组(闫骏、李小青、朱亚丽)、申诉小组赵立、汪川、杜旭),通过述职答辩的方式对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该同志在试用期间:

主要负责纪检监察部、教务部、综合办公室等五个部门的日常事业经费核算工作。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适应岗位速度快。工作中主动性强,能针对难点优化流程,独立编制了专项报销指南、经费使用操作流程图及标准化填报模板。20265月起逐步接手薪酬税务工作,尽管在薪资调整及特殊涉税事项处理上经验尚有不足,但学习态度端正,钻研精神强,能主动制定计划补齐业务短板,严格遵循财务制度履职,积极配合团队完成各项任务

根据考核结果,同意其通过试用期考核

现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610日至2026612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申诉小组成员联系,联系电话6633072 / 6633073 / 6633076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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