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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区2020-2021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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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8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共青团  浏览:5982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参照学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评优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具体事宜提示说明如下:

   1.“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按照学生总数(不含2021级新生)的6%评定;校区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由校区团委负责评定;各院学生组织0-5个名额。具体评定条件参见《学生手册》(要求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名额不能重复),奖励额度500元/人。

   2.“优秀团员”:各学院按团员总数的10%(不含2021级新生)评选,要求体能测试及格,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前30%,未受过纪律处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授予荣誉称号,如后续评选当年省市级优秀团员,应从其中推荐。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根据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汇报评优成果,优秀团队每支0—4个名额,结题通过团队每支0—3个名额,要求在社会实践团队中表现突出,奖励额度200元/人。

   4.“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校区在校学生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学科竞赛或创新创意创业竞赛获奖(自治区级及以上);公开发表科技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复印件,要求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第一作者、单位为校区、已见刊)、发明创造等(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第一发明人、单位为校区),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石大京校[2005]38号)文件规定,国家级奖励额度1000—3000元/人,自治区级奖励额度500—1000元/人。

   申报项目日期范围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竞赛范围参照统计列表(附件1),赛事范围调整为《2019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项目列表》及校本部学科竞赛库所列赛事,在竞赛库范围内的获奖学生可获得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一类赛事获奖学生同时发放单项奖学金,二类赛事获奖仅有荣誉称号。要求:同一系列竞赛,如:“挑战杯”自治区级、国家级竞赛,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获奖结果不予以累计;申报须提供纸质版证书复印件,学院初审无误后集中提交校区团委终审确定。

   5.“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校区在校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文艺或体育比赛,成绩优秀,为校区争得荣誉或为校区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无比例限制(文艺需获一、二、三等奖;体育需获前八名;体育特长生不参加此项评选),国家级奖励额度500—1000元/人,自治区级奖励额度200—500元/人(同一系列比赛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予以累计)。

   6.“优秀青年志愿者”:各学院在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评选,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按照校区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结果(参考附件4),结合本院自行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情况,以累计时间大于24小时的志愿者人数为基数,一等为基数的2%,奖励额度300元/人,二等为基数的6%评定,奖励额度200元/人。

   要求:1.所有先进个人和奖项均要求不能有违纪。以上奖项其他条件请参照《学生手册》要求执行。2.学院需公示3天,核实汇总后于11月26日前将附件2(盖章纸质版)和附件3(电子版)汇总报送校区团委,校区团委审核后公示。

   联系人:闻瑶 联系电话:6633055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竞赛列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团委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汇总表(1)

附件4:志愿时长统计(2020.11-2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