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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区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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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25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共青团  浏览:964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克拉玛依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校区第一届学生委员会提议,报请校区党委审批同意,校区拟定于2022年12月召开中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时间

12月9日—12月10日

二、大会地点

线下(拟定,另行通知)

三、大会任务

1.以召开本次代表大会为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回信精神,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做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2.总结过去3年学生会工作的基本成绩和基本经验,并对今后学生会工作提出规划。

3.选举产生校区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

4.征集代表提案,凝聚青年人才,鼓励学生深入参与校区民主管理,提高主人翁意识,推动校区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

四、代表选举及推荐

大会代表由学生代表和列席代表组成。

1.学生代表的选举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开展,根据《校区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及指导意见》(见附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举。

学生代表人数占本科学生总数的1%,代表名额初步分配如下:

石油学院:18人

工学院:22人

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7人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1人

代表总计:58人

2.列席代表的推荐由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开展,根据《校区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产生办法及指导意见》(见附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列席代表:

教师1人

辅导员4人

研究生2人

代表总计:7人

各学院团总支应在11月30日前将学生代表登记表及学生代表汇总名单、列席代表登记表及列席代表汇总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校区团委。

五、代表团组成

为了便于组织、安排,代表团组成情况如下:

第一代表团:石油学院

第二代表团:工学院

第三代表团:文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每个代表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根据《校区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团及团长产生方法及指导意见》(见附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六、第二届学生委员会组成

学生委员候选人提名23人,差额选取18人,组成校区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学生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代表团:7人

第二代表团:9人

第三代表团:7人

委员候选人总计:23人

学生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由各代表团自行开展,根据《校区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指导意见》(见附件),结合自身特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提名,最终由筹备委员会酝酿产生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

七、提案征集

提案是广大学生参与校区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广大学生呼声,维护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全体学生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并调研的基础上对校区的建设与发展、学习生活条件的改善愿望、学生组织改革与完善以及和谐校园创建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大会筹备委员会

校区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秘书长: 林 强

副秘书长:马健云 刘凡瑀

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区学生会:

办公室主任: 郭一帆

办公室副主任:付 悦

办公室成员: 马雪彬 冯世腾 冯淼淼 李茗政 杨乐晨

张辽源 张家润 张博浩 陈 功 郭思琪

八、大会要求

1.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区学生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总支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大会的召开情况。

2.各学院要通过民主程序选举和推荐大会代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3.大会代表按照日程安排,准时出席会议,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义务,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4.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号召校区学生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

联系人:马健云,联系电话:13051268988

           

校区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