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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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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8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共青团  浏览:1038

各学院团总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第一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年5月5日—6日召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校区共青团工作实际,经报请校区党委和团市委同意,现就本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

    本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代表134名,代表名额分配按《团章》《条例》和《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根据各学院团员人数按比例确定(各学院团总支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且是其中的优秀分子。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校区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关心团的工作、热心团的事务,突出“知青年、懂青年、爱青年”,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学院团总支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

   (一)各学院团总支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4月21日前)。学院团总支与本单位各团支部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单位共青团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各团支部的代表分配名额。各团支部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与相关要求,组织团员进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学院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的提名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二)各学院团总支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月23日)。学院团总支将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团支部,由各支部再次酝酿提名。根据各团支部第二次酝酿提名情况,在征求提名人选所在团支部内外群众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考察,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各学院团总支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名单(4月27日前)。各学院团总支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党委和校区团委审核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进行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名单。各学院团总支将选举结果(附件3、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送校区团委。

    (四)团代会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5月1日前)。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团的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工作要求

    召开校区第一次团代会,是校区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召开第一次团代会的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要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好相关会议及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区团委联系。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33054


校区团委      

2023 年 4 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