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学生管理
学生资助
安全保卫
心理健康
部门网站
校区首页
关于做好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返回
发布日期:2024-04-16  作者:共青团管理员   来源:08-共青团  浏览:314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要求,着力吸收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度团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名额

根据团市委下达指标确定

二、发展程序

(一)申请入团

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学习勤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校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成为注册志愿者,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反校规情况。

(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1.入团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书面方式),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情况,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

2.各学院团支部在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重点考察其理想信念、日常操行、品德修养、学习成绩、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情况,了解其真实意图,指明其努力方向。

3.团支部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的方式产生人选,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4.各学院团支部指定一至两名团员或党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

(三)培养教育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应当达到三个月以上,考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组织活动、志愿服务情况、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

2.校区团委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入团积极分子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校区团委将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3.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团支部应参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指导体系开展1次评价。指导标准包含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其中要求评价对象需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四)确定发展对象

1.团支部应当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2.团支部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把团员先进性综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3.发展对象名单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学院团委对推荐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预审(直属团支部报校区团委预审),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校区团委领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推荐的团支部,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

(五)新团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

2.发展对象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团支部应当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发展团员材料清单,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会议纪要、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一并上报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报校团委)审核。

3.审批接收新团员学院必须召开团的委员会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书记会议(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或兼职副书记,3人及以上),集体审议,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直属团支部由校区团委召开会议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审批通过后上报校团委,校区团委将加盖公章和钢印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下发给学院团委。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4.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5.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入团仪式可以由团支部组织或由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在入团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入团仪式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6.学院团委应当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等,并妥善保管好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三、工作要求

1.严格入团标准。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防止只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严格入团程序。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把履行入团程序作为对新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发展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

3.严守工作纪律。各学院团委要严格遵守发展团员的纪律要求。校区团委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五、其他说明

1.各学院团委应当于4月24日前完成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并将《入团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校区团委高晨熙处。

2.各学院团委可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分批次完成2024年度团员发展工作。

联系人:高晨熙 0990-6633055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入团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