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荣誉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先进个人和团委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先进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各学院按团员总数(不含2026级新生)的10%评选,要求综合测评成绩专业前30%,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帮助周围的团员青年。后续推荐参评省市级优秀团员的学生,优先从中选拔。此项评比仅限在校本科生。
2.优秀研究生
各学院按照在册研究生总数(不含2026级新生)的10%评选,要求综合排名居班级前1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区、学院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
3.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参评学生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明校园建设中,围绕班风学风建设、文明宿舍建设、网络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在践行社会公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等方面事迹突出,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该荣誉称号无评选比例限制。
二、单项奖学金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在校区在册生中评定,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各学院按照学生总数(不含2026级新生)的6%评定。校区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由校区团委负责评定,其中学生组织名额为10个,校区级社团为0-4个(具体要求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社团考核评定办法》为准);各学院学生组织和社团由各学院团委负责评定,其中学生组织名额为5个,院级社团为0-1个。对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应在机关、学院担任助管工作;或担任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委会委员;或在校、院学生会担任委员工作;或在已注册的校级各社团担任正副职负责人,学年内担任以上工作满1学年,工作成绩显著。
2.体育运动奖学金
申请体育运动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省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成绩优秀、为校区争得荣誉或为校区的体育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此类奖学金无评选比例限制,对获得体育运动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体育运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学生需在体育类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或前八名;其中国家级赛事奖励额度500—1000元/项、省级奖励额度200—500元/项(同一系列比赛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予累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不参加此项评选。
3.文化艺术奖学金
申请文化艺术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参加省级以上的文化艺术比赛中成绩优秀、为校区争得荣誉或为校区的文化艺术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此类奖学金无评选比例限制,对获得文化艺术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文化艺术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学生需在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或前八名;其中国家级赛事奖励额度500—1000元/项、省级奖励额度200—500元/项(同一系列比赛以最高获奖级别为准,不予累计)。
4.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学金由校区团委负责评选,各学院团委申报。根据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汇报评优成果,优秀团队每支0-4个名额,结题通过团队每支0-3个名额,奖励额度为200元/人。参评学生要求在社会实践团队中表现突出,或所撰写调查报告或者研究论文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用,受到书面表彰。对获得社会实践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志愿服务奖学金
各学院在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中评选,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按照校区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结果,结合学院自行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情况,以累计时间大于24小时的志愿者人数为基数,一等为基数的1%,奖励额度300元/人;二等为基数的4%评定,奖励额度200元/人。对获得志愿服务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1.参评先进个人的学生不能有违规违纪记录,参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在参评学年内不能有违规违纪记录。
2.参评先进个人与单项奖学金评选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
3.体育运动/文化艺术奖学金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比赛获奖日期需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之间。
4.各学院评选结果需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在10月30日前将附件1、2(盖章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汇总报送校区团委,校区团委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老师、蒲老师
联系电话:0990-6633058
校区团委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3:2025-2026学年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单项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