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关于开展2027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组织学生报名、面试,计算推免综合成绩并进行专业排名,确定和公示符合推荐条件的拟推免生名单;成立推免工作申诉小组,负责接收和处理本单位推免工作中的申诉问题。有关机构设置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
5、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排名前5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6、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7、“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的其他标准以校区组织人事部相关通知为准。
注:必修课程总优良率、平均学分绩点(GPA)、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均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
三、推荐及选拔办法
(一)申请与审查
1、学生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将《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专业辅导员,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专项(仅限完成“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育班学习并且成绩合格者申报)、本硕一体化培养专项(仅限本硕一体化培育科研训练项目考核合格者申报)、普通推免。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工作另行通知;其他三个推免类别申请时可单选或多选,如多选,须填写志愿顺序,届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志愿顺序进行选拔。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推免类别志愿顺序变更。
3、各专业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或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本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以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评分标准见附件3和附件4。
(二)排名办法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满分80分),在进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
注: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6年夏季短学期(含),其中:8月31日前尚未录入成绩的夏季短学期课程,不参与计算。学院收取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含),逾期未提交者,不予认定。
1、学业成绩计算
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学业成绩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
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交流生因交流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自动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
2、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1)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平级转专业学生按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降级转专业学生2022-2023学年及之前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计算。
(2)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
(3)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计算
(1)考核项目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按照校区要求,各学院开展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赋分工作时,须执行各专业原所属学院制定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本次石油工程专业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按照《石油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3)执行,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按照《工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4)执行。
(2)申请推免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者与指导老师(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纳入各专业竞赛认定范围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次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如果奖励证书上有署名单位则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选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学生有参加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经历,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到48小时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录取
1、各专业学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学生,依次根据必修课优良率、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志愿顺序进行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候补人选为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全部学生。
2、本硕一体化培养学生录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推免名额范围内。
(2)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本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本科专业总人数)的排名在研究生专业本硕一体化招生名额范围内。
(四)递补办法
1、校区向各专业首次分配的名额录取结束后,如有二次分配追加名额,仅从候补学生中递补,已录取学生的推免类型及录取结果不变。
2、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四、日程安排
1、2026年8月17日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申请人须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所在专业辅导员处,辅导员老师汇总提交至学院办公室。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注:申请表电子版为《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PDF扫描件,签名处须手写签名,并且按照“专业-学号-姓名”格式命名。
2、2026年8月25日前:学生提交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扫描件)至所在专业辅导员处,逾期未交者不予认定。要求每生一个文件夹,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其中:个人获奖的以“竞赛级别-获奖等级-竞赛名称-个人获奖-个人得分”命名,团队获奖的以“竞赛级别-获奖等级-竞赛名称-团队获奖-团队人数-队长/队员-个人得分”命名,其他成果以“成果类型(论文写明分区)-成果名称-个人得分”命名。
注:辅导员须核对加分材料信息并发学生群公示,公示无误后将加分材料电子版提交学院。
3、2026年8月29日13:00前:学生将相关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所在专业辅导员,辅导员核验原件后归还学生,并提交学院1份复印件存档;学生所交材料须与最终公示的内容一致。
注:本次推免仅认定8月25日(含)之前产生的成果。
4、2026年8月31日前: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成果线下答辩,答辩通过方可认定加分。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其它未尽事项由石油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3、本办法由石油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石油工程学院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