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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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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经过个人申请、经济困难生认定小组评议,现将石油学院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17.10.10-2017.10.14。

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申诉意见。公示结果将作为依据进行我校2017-2018学年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补助及勤工类选拔依据。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及今后所有的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17年10月14日12:00前将意见发至syxy_cupk@163.com,或致电经济困难生认定小组组长胡老师,电话6633511。

附件:

2016级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