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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2019年第7次校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石油学院成立: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地质系支部委员会;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工系支部委员会;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计算机系与院办联合支部委员会;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5.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 想政治工作;

6.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例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

组织委员

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

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对

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的收缴与管理等。

宣传委员

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纪检委员

工作职责:

1.对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党支部作风建设。

2.落实纪委和党委下达的各种文件精神。

3.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和信访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4.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6.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