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经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现将石油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10.9-2018.10.14,共计5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18年10月14日12:00前,致电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633511。
注: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评定等级划分。
附件:
2018-2019学年石油学院2016级国家助学金初审汇总表
2018-2019学年石油学院2017级国家助学金初审汇总表
2018-2019学年石油学院2018级国家助学金初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