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规范本科生试读申请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石油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石油学院本科生试读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经2025年第21次石油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石油学院本科生试读管理办法(试行)》、《石油学院学业警示告知单》及《石油学院本科生退学试读知情同意书》予以公布,请按本办法遵照执行。
石油学院
2025年6月27日
石油学院本科生试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石油学院学业预警告知单
附件2.石油学院本科生退学试读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