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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申请办法及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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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8  作者:石油学院管理员  来源:351-石油学院  浏览:2423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6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结合石油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及复试细则。

    一、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守嶒

成员:能源、魏小涛胡瑞、彭岩、陈刚强、刘红现、崔立杰

(二)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魏小涛

成员:陈刚强、刘红现、崔立杰、祁利祺、章星、贾志洋、韩仕清、李易伦、高亚杰、张宁、夏玉超、宋栩豪

(三)监督申诉小组

组长:能源

成员:胡瑞、彭岩、祁利祺、章星、贾志洋、姜雪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经培养能达到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专业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名称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703地质工程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注: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介,详见网址:https://www.cupk.edu.cn/jwb/c/2021-03-22/506819.shtml

四、预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参加我院推免复试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21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推免生预报名”项目进行报名(招生专业以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为参考,最终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扫描文件,填报完毕后保存并提交;学院视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复试。

2.预报名期间,不要求考生寄送任何纸质材料。一旦考生入围推免生面试阶段,则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于面试前将纸质版材料寄至学院办公室。

3.预报名仅作为了解考生的途径之一,所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暂未开通)报考克拉玛依校区,接收并确认校区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4.由于某些原因错过预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院,学院根据推免生的接收情况组织后续面试。

五、正式报名

1.注册:9月18日起,申请人(包括预报名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获得推荐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2.报名、复试:9月22日—10月20日,申请人填报我校克拉玛依校区相关专业,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情况遴选、确定考核名单,9月23日起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参加复试。

3.待录取:9月25日-10月20日,校区根据复试情况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受待录取。

备注:以上政策、时间安排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申请人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必须有)

2.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必须有)

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版,如果有);

4.体现申请人自身学术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包括: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上传;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复)印,按顺序排好,邮寄或直接提交至学院办公室(C6楼III区409)。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石油学院办公室,收件人:夏玉超,电话:0990-6633515。

(二)申请材料审查

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三)复试时间

即日起至9月21日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外考生为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没能参加我院第一批面试的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可随时向学院提交复试申请材料,后续批次复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安排。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并熟悉使用软件,远程视频面试的复试设备、复试环境、连接测试、复试流程、复试纪律等要求见附件2。

2.复试考核内容: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

1)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100分)

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招生复试小组采取与考生进行面谈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3.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70%+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成绩(100分)×30%。

2)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0分)×10%+复试成绩(100分)×90%

(五)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复试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二)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或若其内容与后续国家及学校发布的政策文件不一致,均以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推免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受推免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三)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石油学院:0990-663351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监督举报电话:0990-663300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石油学院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2:远程视频面试的复试设备、复试环境、连接测试、复试流程、复试纪律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