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工作日常管理,鼓励石油学院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晚会、体育比赛、征文等活动,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修订)》制定此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31日19:00前致电石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0-6633511。
附件:
2026年石油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适用2023级本科生)
2026年石油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适用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
2026年石油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适用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