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学〔2025〕151号)及杭州贝思麦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现将石油学院杭州贝思麦励志助学金评审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03.16-2026.03.18,共计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18日12:00前,实名致电反馈。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90-6633513。
杭州贝思麦励志助学金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