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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学院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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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作者:石油学院管理员  来源:351-石油学院  浏览:1465

   

根据校区教务部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中石大克校区教〔2024〕25号),结合石油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下面简称“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学院本科教学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秘书和辅导员老师,秘书由教学秘书担任。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石油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二、本科生转出工作

1.辅导员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学生辅导员要对申请转出的学生填报的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审批表中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本科生转入工作

接收计划

年级

专业

接收计划

2024级

资源勘查工程

0

勘查技术与工程

0

石油工程

0

软件工程

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

人工智能

0

2025级

资源勘查工程

10

勘查技术与工程

7

石油工程

6

软件工程

8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

人工智能

2

2026级

资源勘查工程

10

勘查技术与工程

3

智能地球探测

3

石油工程

7

石油工程(俄语复合人才实验班)

2

石油工程(数智复合人才实验班)

2

计算机类

5

人工智能

2

*注:2026级接收学生为2025级降转学生

(二)申报条件

1.2024级、2025级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申请转入的学生在原专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需在专业年级前30%,且在原专业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必须修读完培养方案中以往学期所有应修的必修课程;

4.除申请转入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外,在原专业未修读数学和物理课程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报名

符合条件申请转入的学生需提交下材料: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附件1)、个人成绩单及获奖证明等

5月21日18:00学生准备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附件,给转专业前的辅导员。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提交给转出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汇总,加盖公章后提交给转入学院。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与考核

每个专业的面试人数为接收计划数的1.5倍,按GPA专业排名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GPA专业排名分数=(1-GPA专业排名百分比)*100)。成绩由教务部提供按照原专业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的首修成绩计算。

5月22-62,小组秘书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才能进入面试名单。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申请拟转入专业的学生遴选并进行面试,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名单公示

6月3日-6月5日,学院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教务部。

(四)录取原则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面试。面试过程中,每位面试者准备2分钟的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根据面试表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面试评分标准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根据转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学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GPA专业排名分数*0.5+面试分数*0.5

其他事项由石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其转专业前的在校学习时间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4.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5-2026学年夏季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培养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5.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6.本科生在校就读期间只享受三次奖学金评审机会,因转专业等原因发生降级,学生仅在首次就读当前年级时参与奖学金评审,转专业降级后再次就读同一年级不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7.转专业学生自下一个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四、其它

本办法解释权在石油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联系人

办公室

电话

石油学院

孙一铭

C6-III-409

6633515

工学院

刘永莉

C8-I-420

6633366

文理学院

周梦珊

C5-II-410

6633250

工商马院

吕焌豪

J2-I-208

6633106

教务部

赵雅萱

J1-I-704

6632035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石油学院

2026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