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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6-08-14  作者:  来源:361-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浏览:2207

根据校区《关于开展2027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行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组织学生报名、面试,计算推免综合成绩并进行专业排名,确定和公示符合推荐条件的拟推免生名单。

组长:刘汇川

副组长:祁利祺

成员:张阳、冯程、闫彬鹏、张津宁、闫怡、吕灏、王硕

二、推免工作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申诉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生辅导员、教师代表等

组长:林强

副组长:于景维

成员:闫怡、吕灏、张丽艳、张津宁、张宓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修完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且必修课程总优良率达到50%。

(五)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排名前50%;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

(六)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七)“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专项选拔的其他标准以校区组织人事部相关通知为准。

注:必修课程总优良率、平均学分绩点(GPA)、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均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

四、推荐及选拔办法

(一)申请与审查

1.学生须填写并提交《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至所在专业辅导员,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专项仅限完成“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培育班学习并且成绩合格者申报、本硕一体化培养专项(仅限本硕一体化培育科研训练项目考核合格者申报)、普通推免。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工作另行通知;其他三个推免类别申请时可单选或多选,如多选,须填写志愿顺序,届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志愿顺序进行选拔。

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推免类别志愿顺序变更。

(1)电子版资料提交要求

学生提交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证明材料电子版。格式要求如下:每名学生1个文件夹,以“专业-学号-姓名”命名。在学生文件夹中,学生的各项加分项目需单独建立加分项目文件夹,并将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放入加分项目文件夹中,加分项目文件夹命名要求:个人获奖的以“竞赛级别-获奖等级-竞赛名称-个人获奖-个人得分”命名;团队获奖的以“竞赛级别-获奖等级-竞赛名称-团队获奖-团队人数-队长/队员-个人得分”命名;其他成果以“成果类型(论文写明分区)-成果名称-个人得分”命名。

学生提交《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照片或PDF扫描件,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纸质版资料提交要求

学生将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提交给所在专业辅导员。辅导员再次核验后将原件归还学生,其中1份复印件由辅导员留存,另外1份复印件提交学院。

2.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

3.各专业(或相近专业组成综合专业)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人员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本专业(或综合专业)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以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须出具整体意见,且每位审核小组成员均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排名办法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注重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0%(满分80分),在进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10%(满分10分)。

前三学年课程截止到2026年夏季短学期(含),其中:8月31日前尚未录入成绩的夏季短学期课程,不参与计算。

1.学业成绩计算

(1)学业成绩为前三学年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学业成绩按照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

(2)赴校本部或境内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可选择交流期间每学期最多2门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所选课程须为交流高校开设且交流学生已修读课程。交流生因交流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未完成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必修课程,该课程自动记为其交流期间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相应减少已修读课程不参与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的门数。

2.综合测评成绩计算

(1)按专业计算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平级转专业学生按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计算,降级转专业学生2022-2023学年及之前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计算

(2)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

(3)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3.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计算

按照校区《关于开展2027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开展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赋分工作时,须执行各专业原所属学院制定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

(1)各专业推免生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具有学术专长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级别和等级以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2)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根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赋分,赋分办法见《石油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附件2)。学生提交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含),逾期未提交者,不予认定。

(3)申请推免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或者与指导老师(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纳入各专业竞赛认定范围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次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如果奖励证书上有署名单位则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非校区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选拔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生有参加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经历,在服务岗位表现突出,且服务时长达到48小时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录取

各专业学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学生,依次根据必修课优良率、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学生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候补人选为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全部学生。

本硕一体化培养学生录取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在本科专业推免名额范围内;

2.综合成绩排名百分比(本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本科专业总人数)的排名在研究生专业本硕一体化招生名额范围内。

(四)递补办法

1.校区向各专业首次分配的名额录取结束后,如有二次分配追加名额,仅从候补学生中递补,已录取学生的推免类型及录取结果不变。

2.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五、日程安排

1.2026年8月17日前,学生须按照要求提交《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至所在专业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提交学院。

2.2026年8月20日前,学生须按照要求提交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证明材料电子版给所在专业辅导员。

3.辅导员在8月23日前核对证明材料信息并发学生群公示,公示无误后将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学院。学生在8月25日(含)前可补交8月21日至8月25日期间新产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辅导员再进行补充公示和提交,逾期未提交者不予认定。

4.学生须在2026年8月29日10:00前按要求将综合评价及学术专长加分材料纸质版提交给所在专业辅导员。各专业后续组织线下学术成果答辩,通过答辩的方可加分。成果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9月4日前,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荐条件并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综合成绩专业排名。

6.9月11日前,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议、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仅适用于2027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

2.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2)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3.其它未尽事项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4.推荐阶段咨询电话:18999524435。申诉电话:0990-6633505

5.本办法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6年8月14日

 

附件1: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石油学院2025年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