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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份第一次党员组织生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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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巡视整改工作,根据《2018年下半年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11月份第一次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11月9日下午)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材料(见附件),开展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讨论。

2.学习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

3.学习《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系务会制度》(学院党支部);学习《关于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全体党支部)。

二、开展活动(11月)

1.总结“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各党支部要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8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全面梳理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形成总结报告。

2.开展优秀党支部工作案例和优秀《党支部工作手册》评比活动。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党支部工作案例和优秀<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后续发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实践成果,从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教育党员、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工作要求

1.规范工作记录。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工作记录总目录》填写规范,当月记录与《党支部工作记录》对应,与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党支部学习活动年度安排表》对应;《党支部工作记录》基本信息和主要内容填写要完整规范,特别要记录参加人发言内容。

2.按时提交材料。11月9日下班前,各党支部将开展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讨论情况、“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材料OA至组织与人事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