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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十月份第一次党员组织生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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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校区党工委工作安排,现就10月份第一次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集中学习(10月11日下午)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1-6章;

2.《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总论、第一、二、三、九章。

(二)研讨内容

1.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一项一项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即知即改、应改尽改。

2.党支部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促进本单位业务工作质量提升;如何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中,把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发挥得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着力破解教师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难题。

二、开展活动(10月)

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党日活动和“奋斗的我,最美的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利用新疆红色教育资源就近就便开展现场教学,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要通过主题党日,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要细化主题和内容;开展后,要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要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吸引力。

3.要将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