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迎接建党100周年,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模式及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由校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教学和管理。本期培训对象为各党支部2021年上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时间:5月13日、16日
地点:C8楼I区112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包括课前自学和专题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宗旨、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突出理想信念,着力加强学员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专题报告安排具体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
5月11日-12日 | 课前自学 | ||
5月13日 (周四) | 10:00-13:00 |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 文理学院 丁英宏 |
15:30-18:30 | 党的指导思想的演变 | 文理学院 董贵成 | |
20:00-22:00 | 视频讲座 | ||
5月16日 (周日) | 10:00-13:00 |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做新时代有为青年 | 克拉玛依市委党校 王 丽 |
15:30-18:3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坚持与发展 | 文理学院 王培杰 | |
18:40-19:30 | 分组主题汇报 | 小组推荐 | |
21:00-22:30 | 结课考试 |
5月13日前,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参考资料进行课程准备,自主开展自学,本人完成自学笔记,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查,不按要求完成自学不得参加党课培训;5月17日,培训学员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手册》交至所在党支部,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查。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课前自学、课堂考勤、学习笔记与小结、结课考试。培训期间,校区安排专门人员对课堂纪律进行严格考勤,具体要求在开班动员中强调。每堂课学员需在学员手册中做好当堂学习笔记与小结,培训期间出现与当堂党课无关行为以及迟到、早退、缺课者,本次培训不予结业。培训考试为闭卷,由校区统一命题组织。
联系人:夏渊 联系方式:6633025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