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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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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精神,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校区党校决定于115-11月14日举办2021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模式及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由校区党校统一组织教学和管理。本期培训对象为各党支部2021年下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一)课前自学

时间:11月5日-12日

(二)专题讲座

时间:11月13日、14日

地点:C5I区402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包括课前自学和专题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宗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教育等,突出理想信念,着力加强学员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专题报告安排具体如下:


主讲人

11月5日-12日

课前自学

11月13日

(周六)

10:00-10:10

学习动员


10:10-11:40

《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纪检监察部

 

11:50-13:20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丁英宏

15:30-17:00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晨晨

17:10-18:40

新时代中国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丽纮

11月14日

(周日)

10:00-13:30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克拉玛依市委党校

15:30-17:00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世界的方向

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培杰

18:30-20:00

结课考试

11月12日前,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参考资料进行课程准备,自主开展自学,本人完成自学笔记,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报组织人事部审查,不按要求完成自学不得参加党课培训;11月15日,培训学员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手册》交至所在党支部,报组织人事部审查。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包括课前自学、课堂考勤、学习笔记与小结、结课考试。培训期间,校区安排专门人员对课堂纪律进行严格考勤,具体要求在开班动员中强调。每堂课学员需在学员手册中做好当堂学习笔记与小结,培训期间出现与当堂党课无关行为以及迟到、早退、缺课者,本次培训不予结业。培训考试为闭卷,由校区党校统一命题组织。

联系人:夏渊           联系方式:6633025

校区党校组织人事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