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归档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校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类别及方法
(一)“疆内”转接
疆内转接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市、区、县、局党委,区属企事业单位等。
疆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接收地党组织的名称,再由所在支部(院级单位党组织)管理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待各级党组织审核完成后,党员本人即可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
(二)“疆外”转接
疆外转接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疆外单位。
由我校转出到疆外党组织的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前需先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接收党组织的名称,再由党员所在支部(院级单位党组织)管理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待各级党组织审核完成后,党员本人即可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特别说明:校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可与校本部“党员E先锋”平台进行系统内转接,党员由校区转至校本部时,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在“接收党组织”处搜索校本部拟转入院级党委(如“中国共产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因尚未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暂时无法实现线上转接的,可采用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现有规定线下办理转接。院级单位党组织统一开具纸制介绍信,加盖院级单位党组织公章后统一发放到党员本人手中,党员本人持纸质介绍信到接收地党组织报到。介绍信的回执(第三联)应由接收地党组织盖章后,在一个月内邮寄、传真或拍照发送至院级单位党组织,由所在支部(院级单位党组织)管理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做“删除”党员处理,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三)本校继续升学
本科升学继续在校区工作、学习的毕业生党员暂不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入学后再由学院党组织统一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二、档案归档
将党员档案密封好(档案室不接收零散材料),盖党章,移交至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部档案室。归档要求如下:
1.附清单,一式两份,交档案室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2.档案不分人员类别,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
3.档案右上角用铅笔写好学号;
4.档案摆放顺序与清单排序一致。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审核工作。各学院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2023年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汇总表》,经学院党组织审核无误后,6月12日前报组织人事部。应确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即介绍信抬头)、转接类别(疆内或疆外)及去向单位(全称)等信息准确无误。
(二)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手续。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审核无误后,各学院党组织要在6月21日前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转接手续。
(三)无法实现网上转接的疆外毕业生党员开具纸质介绍信。各学院党组织6月21日前完成纸质介绍信填写,加盖院级单位党组织公章,发放工作。介绍信(电子、纸质)信息:党费应统一缴至2023年6月份,有效期一律开为90天,落款时间均为2023年7月1日。
(四)毕业生档案归档。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档案归档。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开展专题教育,使毕业生党员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概念、转接方法以及工作要求,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毕业生党员按时转接组织关系。
2.维护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结束后,各学院党组织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组织人事部将对维护情况进行抽查。
3.做好回执管理工作。各学院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口袋”党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介绍信回执率达到100%。
附件1:《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附件2:《2023年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汇总表》(参考,学院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附件3:党员档案交接单
组织人事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