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青年践行“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在志愿服务实践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推进校区志愿服务品牌化、项目化、专业化建设,校区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志愿服务项目立项申报与往年项目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志愿服务项目可根据实际选择以下类别:1.乡村振兴类;2.环境保护类;3.文明实践类;4.关爱少年儿童类;5.为老服务类;6.阳光助残类;7.卫生健康类;8.应急救援类;9.社区治理与邻里守望类;10.文化传播与旅游服务类;11.法律服务与普法宣讲类;12.公益服务类;13.其他符合志愿服务基本内涵的类别。
(二)申报要求
1.目标导向鲜明。需经充分调研论证科学设立,聚焦社会关切与校园实际需求,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助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服务对象精准、服务范围清晰、服务内容合理、服务方式务实有效。
2.运行管理规范。项目运营团队结构稳定,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配备指导教师1名。团队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具体志愿服务活动可面向校区学生临时招募志愿者。各级学生组织申报立项的,须由该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学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团队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复盘总结、优化提升,规范经费使用,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
3.示范影响广泛。项目具备可持续运行能力,持续满足服务对象实际需求。鼓励结合专业特色、校园文化、地域特点与城市资源,打造贴合社会需求、彰显地方特色、助力青年成长成才的特色化志愿服务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4.作风务实细致。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志愿服务落地见效、解决真问题、产生真价值。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摆拍作秀等现象,力戒重痕迹轻实效、重场面轻效果,推动志愿服务真正成为联系青年、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重要纽带。
5.依法依规合规。申报项目及实施活动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及校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背道德风尚,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不得与商业利益捆绑,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谋取不正当收益。
(三)经费支持
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原则上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1000元;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6项,每项支持500元。
项目实施中,可于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一周申请经费支出,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费用清单、有效发票及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校区青协项目管理部,由该部门协助办理报销手续。活动经费遵循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原则,仅用于活动物资采购和宣传工作,不支持交通费用支出。
(四)申报流程
各团队填写《志愿服务项目立项申报书》《志愿服务项目立项汇总表》,于4月13日前报送至邮箱:qnzyzxh@cupk.edu.cn。校区团委将对内容相近的立项项目进行整合,并组织评审,于4月中旬发布立项结果。
(五)立项及实施管理
1.组织评审。校区团委组织开展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名单并予以公布。
2.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各团队按计划开展形式丰富、内容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培育中期,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校区团委组织团队答辩,答辩通过的项目拨付50%经费用于报销;考核合格的项目拨付剩余50%经费。
3.验收推广。2027年3月,校区团委将依据《校区志愿项目成效考核评分细则》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书,团委组织结项评审。评审验收合格的项目完成结项,拨付剩余50%经费,并从中评选校区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指导教师予以表彰。
二、往年项目结项
(一)结项要求
1.圆满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既定的志愿服务任务,在服务中展现校区青年良好精神风貌,为社会发展贡献实际力量;
2.项目实施期间,服从校区团委及项目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教训,系统梳理项目成果并形成结项报告,报告需对后续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具有借鉴意义。
(二)结项材料及流程
各项目需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结项汇报展示材料,参与结项答辩。校区团委对照《校区志愿项目成效考核评分细则》开展验收工作。结项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泽鲁 联系方式:0990-6633055
校区团委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