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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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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30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工学院   浏览:1772

为了贯彻校区本科生转专业的方针政策,切实保证学生利益,同时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2019京教1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以及《关于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廷炎

副组长:张松

成员:刘艳升、宋强、王江云、熊小琴、吴梅

联系人:李世颖

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转入专业、录取人数、考核办法及工作安排等)、面试评分标准制定、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审批工作、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二、申请对象

2019级、2020级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已转过一次专业的、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本科生转出

1. 辅导员要向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 班主任要与转出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思想,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

3.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决定是否转专业。

四、本科生转入细则

1. 申请转入同一年级学生在原专业绩点排名必须位于前85%,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学生在原专业学习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2. 学生英语、数学、物理课程均未出现不及格情况。

3. 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读数学、物理课程的只能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各专业。

4. 转专业学生成绩最终分值需为75分以上(含)。

本细则解释权在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提交材料

    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生转专业报名审批表”交辅导员,辅导员签字汇总交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加盖公章后交至转入学院。

(二)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5月7日,学生进行转专业申请。

2. 5月10日至5月12日,教学秘书对要转入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每个专业的面试人数为接收计划数的1.2倍,按GPA专业排名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GPA专业排名分数=(1-GPA专业排名百分比)*100)。GPA专业排名分数统计截至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由教务与国际交流部提供。

3. 5月13日-5月19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面试。面试过程中,每位面试者准备2分钟的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根据面试表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面试评分标准打分。学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GPA专业排名分数*0.7+面试分数*0.3。

4. 5月24日前,工学院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至教务与国际交流部复审备案。

其他事项由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注意事项

1. 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 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如退出转专业申请,仍然认定为已转过一次专业。

4. 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如拟降级转入的,需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5.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6. 从2020-2021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7. 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8. 转专业学生自下一个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本办法解释权在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工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