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师积极更新教学观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品牌课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决定构建学院本科品牌课评估体系,特制定工学院本科品牌课评选管理办法。本办法经学院第十一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校区教(研)务部审核通过。
现对本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8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8日24点前致电学院办公室,电话:0990-6633367。
工学院品牌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工学院本科品牌课指标体系
工学院本科品牌课评估申报表
工学院本科品牌课复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