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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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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7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工学院   浏览:5428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和校区《关于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专业、录取人数、考核办法及工作安排等)、选拔学生、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等。

组 长:邢廷炎

成 员:费葳葳、邢晓凯、宋强、刘艳升、赵敏、李洋、王茂仁、闫景富、彭威、米沙

秘 书:魏松下

二、本科生转出工作

1.辅导员须向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辅导员须审核申请转出学生所填报的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确认。

三、本科生转入工作

(一)接收计划

年级

专业

接收计划

2021

油气储运工程

3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7

能源化学工程

2

自动化

0

环境工程

2

2022

油气储运工程

6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5

能源化学工程

3

自动化

7

环境工程

1

安全工程

0

2023

油气储运工程

2

化学工程与工艺

3

机械类

5

能源化学工程

1

自动化

1

环境工程

1

安全工程

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新招生专业)

0

(二)申报条件

1.2021级、2022级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申请转入学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原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2)在原专业已修读数学、物理课程;

3)满足高考科目要求:非高考改革省份为理科综合,高考改革省份从物理或化学两个科目中至少选考一门。

3.申请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必须位于前67%,并且在原专业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记录不超过1门次。

4.对于在原专业未修读数学、物理课程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报名

2023年5月4日至5月10日,学生填写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给转专业前的辅导员,辅导员签字汇总后提交给转出学院所在的办公室,加盖公章后提交给转入学院。

2.资格审核与考核

2023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对拟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才能进入面试名单;每个专业的面试人数为接收计划人数的1.2倍;按GPA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GPA统计截至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

2023年5月13日至5月18日,学院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院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教(研)务部。

3.名单公示

2023年5月19日至5月26日,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四)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GPA*20)*0.7+面试分数*0.3。

2.未通过申请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转入化工、能化、环境专业的学生有色弱或色盲的不予录取;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不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3.2022-2023学年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4.从2022-2023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须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5.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6.转专业学生自下一个学年开始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四、其它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细则由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由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工学院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