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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3级本科生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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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4   作者:工学院管理员   来源:353-工学院   浏览:3259

根据校区《关于开展2025年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硕一体化培养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和20251118日工作会议的要求,工学院面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储运方向)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试点开展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工作。本硕一体化培养是指选拔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优秀本科生,按2(两年本科基础)+1(一年本硕培育)+1(一年本硕培养)+2(两年硕士)”贯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人才培养模式,本硕一体化培养全过程在校区实施。

一、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行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担任,成员包括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科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师生互选、科研训练立项和考核本硕一体化培养选拔、本硕一体化培养等工作。

组长:魏强

副组长:张玉清、杨矞琦

成员:历长云、许磊、李欣泽、熊小琴、李楠、郅轲轲、宋强、赵敏、王茂仁、王志朴、闫景富、米沙、魏松下、刘永莉

二、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申诉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委员。

组长:张自强

成员:李冰、李家学

三、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1.选拔对象

工学院面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储运方向)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选拔校区相关专业本科生,全过程在校区实施本硕一体化培养。4个研究生专业本硕一体化接收培养名额上限见附件2各本科专业推荐的本硕一体化培育名额见附件3

2023级本科生按各学院发布的学院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通知,在本学院或其他学院的研究生专业中申报。

2.选拔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入选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2023级本科生培育选拔成绩位于本专业前30%前两学年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专业排名前50%培育选拔成绩总分100分,由前两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90%(满分90分,计算时使用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前两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组成。前两学年课程截止到2025年夏季短学期(含)。

5)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非外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四、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师生互选及提交申请(121日前)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应先联系研究生导师进行师生双选导师名单:https://www.cupk.edu.cn/yjsb/c/2025-03-20/527002.shtml原则上每位导师一年至多可指导2名本硕一体化培育学生。完成师生双选后,学生需在1128日前填写并提交本硕一体化培育申请表(附件4交至辅导员处,12月1日前辅导员将申请表汇总后交至工学院办公室。学生自主申请本硕一体化培育资格,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本硕一体化培育资格。

)学院审核及组织科研训练立项(125日前)

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负责对提交申请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选拔,根据培育选拔成绩专业培育名额确定本硕一体化培育学生拟录取名单,学院对本硕一体化培育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125日前导师为拟培育学生安排具体的科研训练项目,拟培育学生填写并提交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附件5和科研训练项目汇总表(附件6)至工学院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1. 入选本硕一体化培育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导师安排的科研训练项目,通过科研训练培养学术志趣和实践创新能力。

2.各招收本硕一体化培育的学科在培育阶段,组织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并填写科研训练过程考核报告(附件7),过程考核的结果将作为本硕一体化培育科研训练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导师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研训练并结题。

4. 本科第七学期前,各招收本硕一体化培育的学科成立科研训练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硕士生导师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对参加本硕一体化培育的学生做出公正、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是否进入本硕一体化培养阶段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说明

1.本办法仅适用于2023级本科生本硕一体化培育选拔。

2.其它未尽事项由工学院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3.本办法由工学院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4.本办法应与校区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校区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人及办公电话:刘永莉,0990-6633366

工学院办公室地点:C8-I-420


工学院本硕一体化培养工作小组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硕一体化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工学院各研究生专业本硕一体化接收培养名额上限

附件3:工学院各本科专业本硕一体化培育名额

附件4:本硕一体化培育申请表

附件5:本硕一体化培育科研训练项目任务书

附件6:本硕一体化培育科研训练项目汇总表

附件7:本硕一体化培育科研训练过程考核报告